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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去年12月接到一封祭祀公業開會的通知,想說先打電話問一下是什麼情形,電話裏傳來的訊息是已把袓厝賣了,且賣的價格是一坪6萬元,相當的不合理,我就質疑為何我們都不知道,對方就說你們是派下員有優先購買權,但是事先都沒有通知臨時那裏來這麼大的一筆錢,居然是這麼亂七八糟的,開會當天就有了土地出售的價款,土地增值稅,仲介費,共同基金,地上使用者的補償費,派下員可分配金額,都已貼在袓厝了,最不合理的是管銷費用居然是高達20%,這等於是半買半相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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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wa04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